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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长轮值制度
发布日期:2013-06-29 10:17:40    作者:发展部
 

关于印发《滨州市女企业家协会

轮值会长活动制度》的通知

为进一步促进滨州市女企业家协会(以下简称“女企协”)工作,加强会员之间的沟通与联系,调动广大会员参与协会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发挥女企协的桥梁纽带作用,促进协会创新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活动指导思想

轮值会长活动坚持以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为指导,立足实现新崛起、建设幸福美丽新滨州,以“服务滨州经济发展、满足女企业家需求、全心全意为女企业家服务”为宗旨,本着注重实效的原则,多主题设计活动,多单位组织活动,多形式开展活动,分层次参加活动,通过联谊、交流、合作,凝聚、吸引、服务女企业家共创和谐大业,把女企业家协会建成社会沟通的桥梁、女企业家成长摇篮、愉悦身心的家园。

第二条轮值活动原则

本着大家的事情大家办的原则,实行专业委员会主任轮值会长制。轮值活动由女企协会长、常务副会长牵头抓总,轮值会长具体落实。每个专业委员会主任每年在担任轮值会长期间,结合本委员会会员企业情况至少组织开展一次活动,由轮值会长在广泛征求协会会员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宣传会员企业,确定活动题目、地点和范围,并做好活动组织工作;轮值会长组织的各项活动除本专业委员会成员外,邀请女企协常务理事以上人员参加,并尽可能多吸纳会员参与;专业委员会主任每年担任轮值会长时间,在每年年会结束后1个月内报协会秘书处,由秘书处统一协调安排。

第三条轮值会长职责

(一)轮值会长须履行协会章程规定的职责,在轮值期内对理事会负责,主持协会工作并向会长报告工作。

(二)根据理事会、会长办公会议的工作部署,负责推进协会本季度各项工作安排,指导和督促秘书处开展日常工作。

(三)代表协会出席有关政府组织、社会团体等单位邀请参加的重要会议,参加市女企协与有关部门单位以及协会的交流活动。

(四)协助理事会处理和应对市女企协重大的事件和突发事件。

(五)在轮值期间与秘书处的共议决策,倾听会员心声,反应会员单位和个人情况;轮值结束时,积极向秘书处提交轮值期间会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提高协会日常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第四条 轮值活动内容

(一)组织交流联谊。通过女企业家经验做法介绍、组织论坛等形式,让大家分享女企业家成功经验、探讨困难问题,相互借鉴、相互启发、相互帮助、相互宣传。组织商务洽谈活动、产品推介活动、联谊活动等;加强女企业家与政府之间的联系,通过组织活动,使各级领导和部门了解女企业家、支持女企业家,营造女企业家成长的良好环境。

(二)加强学习培训。根据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和女企业家的实际要求,开展各种内容、各种形式的培训学习活动。如围绕转方式调结构等经济专题,聘请有社会影响的专家学者授课,或组织外出学习,引导女企业家树立新观念、掌握新知识、开拓新视野、实现新发展。

(三)进行宣传表彰。通过基层推荐、社会投票、评审委员会评审等程序,开展“优秀女企业家”等评选活动,每两年表彰一次。与报社、电视台联合,通过专版、专栏等宣传形式,扩大女企业家及其企业的影响。

(四)积极奉献社会。本着自愿的原则,组织企业家开展“爱心驿站”、 “贫困母亲”救助等活动,为女企业家实现自身人生价值、树立企业良好形象搭建平台。

(五)开展休闲娱乐。通过举办女性保健、美容美发、服装搭配、色彩分析、公关礼仪等知识讲座活动,使女企业家提高生活质量和生活品位,增强体质。通过举办联欢会、健身活动、春游活动以及各类趣味比赛,使女企业家放松身心,愉悦精神。

滨州女企业家协会

2013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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