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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滨州市三八红旗手、巾帼建功标兵启事
发布日期:2016-02-03 15:11:11    作者:admin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省委、市委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充分激发全市广大妇女共建生态美丽幸福新滨州的热情和干劲,市妇联决定, 2016年三八国际妇女节前夕,评选表彰一批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的市三八红旗手和巾帼建功标兵。

为进一步扩大评选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充分发挥榜样示范作用,提升评选活动的群众性、社会性和先进性,本年度市三八红旗手和巾帼建功标兵评选表彰将采取组织推荐与社会推荐相结合的形式,以各县区各单位、妇联组织自下而上推荐为主,同时,首次直接面向社会征集市三八红旗手和巾帼建功标兵人选,接受公众通过个人自荐、他荐形式的申报及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对优秀妇女典型的推荐。

此次面向社会征集截止时间为2016年2月14日,凡是符合条件的女性公民均可以通过个人自荐、他荐,或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推荐的形式参与评选。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市三八红旗手评选条件

1、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具有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时代精神,坚持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品德高尚,无私奉献。 

3、爱岗敬业、锐意进取、奋力拼搏、开拓创新,在本职工作中创造出一流业绩,为加快推进生态美丽幸福新滨州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4、荣获过县(区)级三八红旗手或市级以上部门、系统授予的荣誉称号。

5、市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不重复授予。

 

(二)市巾帼建功标兵评选条件

1、表彰对象为积极参加“巾帼创新业,建功十二五”活动,为推动行业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作出突出贡献的各行业优秀女性;新经济、新科技领域中业绩突出的高知识、高技能女性人才;组织妇女参与城乡岗位建功活动的妇女工作者;“两癌”检查项目管理和技术人员等。

2、发扬“四有”、“四自”精神,工作成绩突出,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无违反“一票否决”行为,群众威信高,在本单位、系统具有一定的先进性、示范性。

3、在本职工作岗位刻苦钻研,熟练掌握本岗位职业技能,爱岗敬业,在提高自身素质上创先进,在服务社会上争优秀,在本单位、本系统业绩显著。

4、具有无私奉献的精神、良好的职业道德、务实的工作作风、文明的服务礼仪、健康的生活方式,在参与经济社会发展、促进文明单位创建中作出突出贡献。

5、努力争取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为“两癌”检查和救助工作开展提供政策和资金支持,推动项目顺利实施,熟悉农村妇女“两癌”免费检查政策、检查流程和防治知识等,在项目的组织管理、技术服务、组织动员、宣传培训等方面成绩突出,群众满意度高。

6、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开拓创新意识,热爱妇女工作,勇于创新,奋发进取,积极协调与行业、部门、妇女群众的关系,紧紧围绕经济建设中心和妇女群众实际开展工作,为城乡妇女工作创新发展出谋划策,积极协调,成绩突出。

7、原则上曾获县级或行业系统荣誉称号。


    二、材料申报

    推荐者按要求填报《滨州市三八红旗手推荐表(社会推荐)》和《滨州市巾帼建功标兵推荐表(社会推荐)》,下载请登录滨州妇女网(http://www.bzwomen.org.cn/)通知通告专栏。填好表格后,将word版及盖章后的照片版发送到bzflxmt@163.com


    三、其他事项

    所有自荐、他荐材料由市妇联按照市三八红旗手、巾帼建功标兵评选条件统一进行资格审核,并通过适当方式对符合资格的人选进行考察。

    联系电话:0543-3162118

    电子邮箱:bzflxmt@163.com

    通讯地址:滨州市黄河五路385号市政大楼市妇联办公室

 

          1、滨州市三八红旗手推荐表(社会推荐).docx

          2、滨州市巾帼建功标兵推荐表(社会推荐).docx

 

 

滨州市妇联

                         2016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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